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11 14:42:32 阅读次数:7040

为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兰州自创区(高新区)落户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产业集群,推动兰州自创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兰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设立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提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等。为做好运营、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管公司总经理1名,负责基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基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和基金运作方案。

2、负责构建完善基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组织架构;建立高效管理团队。

3、负责基管公司投资模式与投资策略的研究,带领团队对基金投资项目的筛选、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

4、负责基金产品设计、交易方案设计、财务分析、估值及回报分析等。

5、负责项目总体策划、进程控制、风险成本控制、相关商务谈判,确保基管公司基金业务健康发展。

6、负责基管公司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工作,能嫁接资源,为企业寻求多种有效退出途径。

7、有效整合基管公司各种内外部合作资源,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建立稳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8、参与基管公司其他相关投资业务管理工作。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熟悉产业情况;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金融、经济、财经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从事基金、证券或信托等研究、熟练掌握私募基金运作流程,具有基金募集、管理、营运等方面的能力,参与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计和募集经验,具有资本运作、基金管理、投融资等方面成功案例者优先。

3、熟悉基金、证券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扎实金融理论功底,具备筹建、经营、管理私募基金企业的经验。

4、掌握基金业务的运作规律、操作模式和风险防范,对项目前期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项目执行、利润点和运营模式有准确把握能力。

5、具有敏感的投资判断能力和较强的谈判能力,有证券公司或大型投资公司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

7、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

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12月1日。

三、招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招聘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采取“底薪+提成模式,底薪部分8000-10000元/月,提成部分按照基管公司年利润的2%-3%核算发放,“五险一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12月18日17:00。

2、报名邮箱:346022863@qq.com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以及负责资产管理工作阶段经历包含投资成功退出经验等)、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报名咨询电话:0931-8279386、0931-859142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基管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基管公司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lgxzzrs@163.com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931-8552497

 

附: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兰州高新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