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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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自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4/26 15:21:41 阅读次数:8511

兰人才办发〔2013〕5号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党组(委):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实现选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市委人才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2013年度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100名,评选范围和条件、申报要求、评选程序按《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评选公告,公布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等。

       (二)申报推荐。各县区、单位根据《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动员符合“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入选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各县区负责本县区企事业单位(含在本县区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推荐和报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推荐和报送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推荐和报送工作;市非公党工委和市工信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的推荐和报送工作;市总工会负责中央省属在兰企业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负责所辖企业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相关县区和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情况汇总后,填写《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与推荐申报材料一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统一报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承办)。推荐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

       2、1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候选人近三年工作和业绩情况),一式四份,所在单位盖章,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

       3、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4、工作照、2寸证件照各四张(不包括申报表上所附照片)。

       (三)初审筛选。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次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综合评审。选拔管理办公室于5月底前召开专家评议会,组织专家按照《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行业分类,分组对各类别的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各类别所占选拔比例和评议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审定公示。经评审产生的候选人员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颁发证书,表彰奖励。

       三、考核管理

       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年终由所在县区和部门负责对“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并报选拔管理办公室,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选拔管理办公室将对考核结果留底备案,作为下一期“金蓝领”高技能人才评选的重要依据。三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优先考虑为下一期“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候选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建立和实施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制度,是贯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实际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宣传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和领导到位”,按照行业和单位的隶属关系尽快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切实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力、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创造力、创新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尊重、关心和重视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高技能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严把关、重业绩,切实将作风优良、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按报送时间要求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选拔管理办公室,逾期申报无效。

       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选拔管理推荐工作有关文件、表格,可登陆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slz.lss.gov.cn下载。

       联系电话:组织部人才处 8485557

       人社局职建处 8487074

       电子信箱:lzrszjc@163.com

       附:1、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2、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申报表

             3、兰州市推荐选拔“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