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3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6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业启动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启动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对在留创园(尤其是部省共建留创园)内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请申请人员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属证明材料:个人资质证明(留学人员证明、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创业计划署、可行性报告、财务报告、完税证明等),附件材料一式七份(附电子版),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项目经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签章,由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上报至省人社厅。
(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于2013年1月15日。
三、申请表下载:
请点击下载: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志军
电 话:0931-8553995
地 址: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园创新大厦A区13楼
E-mail:lzgxcy@126.com
主办: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45号信箱
联系电话:0931-8553995 E-mail:gslvy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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